10月1日起,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施行。溯源系统筑起食品安全墙 新法实施更严格。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食品溯源建设正式立法,新《食品安全法》强调责任落实。食品安全法新增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同时,在多处修正并且明确了有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部委监管相关职能的分配。食品溯源建设有望成为“十三五”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一环。
持续关注后续政策推行。在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应继续关注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十三五”规划纲要,食药监、商务部和农业部的“十三五”规划,相关标准制定以及地方法规等文件的出台,这些都可能成为加速食品溯源建设的重要催化剂。
其意义在于,消费者所购食品一旦出现问题,便可追溯到具体出现问题的环节,并明确涉事企业或责任人。近年来以成为我国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办法之一。